帶看先收千元清潔費 房仲怒批要吃土!

大樓收管理費,房仲投訴房市不景氣要去吃土了。房仲蔡先生提供

社區管理意識抬頭,房仲帶看屋難度變高!高雄房仲蔡先生投訴指出,位於鳳山文山特區中古大樓「陽光巴里島」,房仲帶看必須事先繳納1000元做為社區清潔費,因收費標準相對較高,造成不小負擔,「以目前房市景氣而言,都還沒成交就要繳納高額清潔費,乾脆吃土算了。」

求證「陽光巴里島」社區大樓,社區主任指出,收費從大樓管委會成立後就有,並非現在才開始施行,大樓基地面積達3500坪,住家戶數逾350戶,每周約有10間仲介帶看,為社區管理帶來不少困擾,且因大樓過去曾有失竊案,為確保居家安全與服務品質,經區分所有權人會議開會討論,酌收清潔服務費1000元。

蔡先生指出,該中古大樓以房仲店頭為單位,在屋主簽訂委託合約就要求繳納千元,對房仲來說是不小負擔。而且目前多數屋主多為一般約,如果同時與多家簽約,清潔費收入也很可觀。目前一般約物件大概要1.5個月才有可能成交,個人平均1個月繳納出去給不同大樓清潔費就達3000~5000元,在景氣好時可以忍耐,但買氣不佳時是要逼房仲吃土嗎?

事實上社區收取清潔費或帶看費在目前全台大樓時有所聞,常見收費包括以次計費、包月帶看或繳納保證金。以次帶看每次收費50~100元不等,每月收費也要500~1000元。部分社區會要求房仲帶看前先繳納保證金,待成交後轉為公共基金。

群義房屋客法部經理鍾政諺表示,大樓管委會不論是以清潔費、帶看費、手續費等各名義向房仲收取看屋費,屬於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3條銷售勞務收取之代價,依法應辦理營業登記並申報營業稅,否則有逃漏營業稅問題。(葉家銘/高雄報導)



房仲人員心聲:幹!

我個人認為,看屋收清潔費還勉強可以接受,至少價格要合理、程序要合法,但是很多社區真的很誇張,去看個房子要收一千塊的清潔費,房仲跟買方看房子是會邊走邊大便嗎?然後社區的失竊案也要算在房仲帶看上面,其他住戶都沒有問題?那是不是應該所有住戶進出都應該多繳一千塊管理費?

再加上很多社區真的很扯,沒有申請任何營業登記也沒有任何相關契據(有些甚至連收據都沒有),就趁著開發困難、房市不景氣,這些社區就是欺負房仲業者(我個人評估全台灣98%的房仲業務都被警衛氣過,另外1%是正妹辣妹沒事,最後1%是每天把公司當網咖的業務),你有任何意見警衛都推給社區規約、管委會、主委,你要去查證或是去反應也沒有辦法,為了渺茫的成交機會,只能像這種不公平的制度妥協。

制定這些規矩的管委真的很自私,他們完全沒有考慮到其他住戶如果要售屋的時候,這種措施會導致房子銷售上遇到多大的困難,最後只會導致房子賣不掉、價格賣不好,不過那些管委也不在意,反正別人賣房子賺錢他們也撈不到油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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